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、本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(110— 114年)及本市114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計畫辦 理。
二、為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師資,傳承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, 本市特訂定旨揭計畫,希透過協同教學及文化傳承活動, 提供未來有意願擔任族語教師者觀摩機會,培養族語教學 能量及促進對族語教學現場之認識,激發其教學動機及意 願。
三、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
(一)申請條件: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
1、大學以上具原住民身分。
2、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族語 別。
3、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。
(二)錄取原則:預計錄取7名,前一學期業參與本計畫者優先 錄取,剩餘名額將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,以通過中高 級者優先錄取。
(三)申請期程:
1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(星期五)。
2、面試時間:114年8月28日(星期四),上午10至12 時。
3、期初會議:114年9月10日(星期三),下午5時至8 時。
4、計畫執行:114年9月15日(星期一)至114年12月19日 (星期五)。
四、如欲申請者,請於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(星期五)前 填 寫申請表,並檢附身分證件影本、戶籍謄本影本、族 語認 證證書影本、兼職同意書(若現具全職者務必填寫 ),以 郵寄方式繳交至本市原教中心( 115001臺北市南 港區興 南街62號)或將申請資料掃描檔以mail方式寄送 至 tpiercenter@mail.thes.tp.edu.tw,信件主旨請訂為「臺 北市114—1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申請資 料」。
五、若有本案相關問題,請洽本案承辦人,原教中心陳建榮 教 師,02-27837697分機16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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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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