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資訊組|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2503號函續辦。
二、旨揭計畫得標廠商(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宏碁股份有限公司)為提升教師設備操作及增長數位教學專業知能, 特辦理教育訓練,請各校視實際需求,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核予公(差)假派代。
三、檢附教育訓練課程計畫(2至4月課程表)1份供參。
本校型號為A組載具
有意願參與的老師僅能報名A組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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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677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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