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壹、目的
一、激發兒童藝術潛能,提昇藝術水準。
二、推展美術創作教學,促進創作風氣。
三、加深加廣學生學習,擴展學習效果。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教育局)
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碧湖國小)
三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各校)。
參、參加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(含國小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)。
肆、收件日期:本校即日起至10/23(五)下午5時止。
二、辦理步驟:
1.學生於目前就讀學校辦理初審報名期限內,挑選自己創作的 3件或6件作品,填妥報名表(附件2)、作品標籤(附件3)後, 將附件2「報名表」用迴紋針(或其他不會破壞作品的工具/ 文具)別於作品上,並將附件3「作品標籤」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,交給各班的視覺藝術教師,參加初審。
2.各視覺藝術教師請於校內初審作業期限內,在班級學生所送 填妥的「報名表」(附件2)上初審作業欄位,勾選通過項 目、評審結果並簽名。
* 註1:各校初審無名額限制,只要是認真學習、努力創作的 學生,請視覺藝術教師盡量鼓勵學生參加。
計畫內容、報名表與作品標籤等內容,請洽附件檔案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18|
{{ $t('FEZ005') }} 6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