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訓育組|
一、為配合本項選拔及表揚活動,請踴躍推薦轄內甚具孝行事 蹟之市民(孝行發生地為本市),受 理推薦截止日期為113年3月15日。
二、本年度孝行獎選拔本市推薦參加複審最高名額為4名(全國 最多30名)。如獲內政部選拔為113年度全國孝行獎楷模 者,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5萬元,如為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,經審議通過者,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。 並列為孝行楷模者,獎座並列其名,但以同住家人為原 則;獎金及獎助金各以1份計。
三、詳情請見附件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05|
{{ $t('FEZ005') }} 10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