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衛生組|
●家戶的廚餘衛教宣導說明如下:
1.「惜食減量,減少廚餘產出」
2.「生豬肉、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餘桶,請併入一般垃圾」
3.「熟廚餘瀝水後再丟」
●禁止攜帶動物產品入境之相關規則如下:
依據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,
1.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
2.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;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
●關於非洲豬瘟相關議題之其他資訊,歡迎到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ws.php?id=17894參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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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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